'拍卖通”业务是指符合“金华银行信贷准入标准的借款人因自身或关联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参加法院(或法院委托的拍卖公司)工业厂房、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自用住房的公开拍卖,为解决购买拍卖房的资金需求,向金华银行申请并以借款人的整体经营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一种贷款业务。
贷款条件
自然人客户应符合金华银行购置二手房的相关规定;中小微企业客户应符合“小固贷”业务的相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客户参与与金华银行有合作关系的法院的司法拍卖;
②拍卖标的为处于金华银行服务区域范围内,土地证、房产证双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用房、商用房(包含写字楼、商铺等);
③自筹资金必须为借款人自有资金,付款比例必须符合金华银行二手房购置、“小固贷”业务的有关规定;
④借款人原则上须在拍卖公告发布后10日内,在已向法院缴纳规定比例保证金前提下向经办行提出申请;
⑤贷款原则上应采用拍卖标的抵押的方式(借款人能提供变现能力更强的房地产抵押或其它担保方式的除外);
⑥金华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