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通”订单贷业务(以下简称“订单贷”)是指我行根据小微企业客户与支付能力较强且支付记录良好的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优质行业企业(以下简称“订单交易方”)签订的商务合同、工程合同,向其发放用于履行商务合同、工程合同,并以商务合同销售回款、工程合同回款为第一还款来源的贷款业务。
贷款对象
符合国家关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微型企业,并符合我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认定标准,优先支持科技类、文创类小微企业。
贷款条件
1、借款企业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按规定办理年度公示手续。
2、符合我行信贷投向指导意见和绿色信贷工作指导意见等相关要求。
3、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的产品(商品)有市场、有效益,具有持续经营的意愿与能力,有稳定充足的还款来源。
4、借款人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或住所。
5、借款人及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和主要股东信用状况良好。
6、借款人能够向我行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财务信息和资料,并配合我行相关的信贷调查和检查。
7、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并承诺接受我行的贷款支付管理。
8、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产品特点
1、“订单贷”以借款人与订单交易方签订的商务合同、工程合同项下应收账款质押为主要担保方式,如借款人为民营企业原则上要求追加实际控制人连带责任担保。
2、贷款额度最高可达500万元。
3、授信到期日,不超过约定付款期限之后30天内,单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4、贷款资金仅限用于借款人与订单交易方的商务合同、工程合同项下的生产经营。
融资成本
1、年利率:按照人民银行、金华银行有关利率政策执行,受借款人资信、担保方式等因素影响。
2、其他费用:以融资综合成本明示内容为准。
温馨提示:
贷款额度、利率、期限、放款时间、还款方式等以实际审批结果为准,贷款有风险,借款须谨慎,请根据个人能力合理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