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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华银行总行2026年度第一批废旧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非资产类物品处置竞买公告

竞买公告

受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9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活动。

本次网络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网络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现就将标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各位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一、基本信息

标的物: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的一批废旧物资、低值易耗品

起拍价:5281元

保证金:1000元

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二、相关服务费

1.竞价服务费。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按成交价的的1.5%+溢价部分金额的1.7%比例向买受人收取竞价服务费。需竞买人转账至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户,并需做好备注。如:张三,XXX(标的名称)竞价服务费。

收款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19699901040027901

开户行:农业银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2.软件服务费。竞买人需在阿里平台上支付成交价0.5%-1%的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系统成交价(人民币)

收费标准

不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含1000万元)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

超过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

系统成交价金额的0.5%

三、竞买资质要求

(一)基本要求

竞买人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特殊资质要求

本次竞买活动无特殊资质要求,要求如下:

注:竞买人应自行确认是否符合全部资质要求。如因资质不符导致竞买无效或产生其他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四、标的咨询与看样安排

(一)咨询服务

1.咨询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29日10时止

2.服务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3.咨询电话:13515798055

(二)看样预约

1.预约方式:短信预约

2.接收号码:13515798055

3.短信格式要求:姓名+人数+标的发拍机构名称+标的名称+联系电话

4.请严格按照要求编辑短信内容,信息不全可能导致预约无效。

(三)看样安排

1.具体看样时间将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协调安排。

2.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系确认。

3.看样时间确定后请准时到场,逾期不候。

五、标的物特别提示

特别提醒:竞买人应充分评估交易风险,审慎决策,自行承担竞买后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标的物开拍前与我司联系。

(一)标的物现状及瑕疵责任

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及委托人对转让标的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说明、图片、视频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竞买人应以实地勘察结果及相关登记信息为准。标的物按现状竞价、交付,委托人及本公司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竞买前实地勘察标的物,充分了解其现状及潜在风险,审慎决定是否参与竞买。一旦竞买成功,即视为竞买人已完全知悉并接受标的物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括已知和未知),由此产生的任何纠纷或损失,委托人及本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如信息存在偏差或错误,不影响已签署的成交合同及成交价格的法律效力。

(二)其他特别说明

1.竞价标的中的电子产品已拆除硬盘等硬件。

2.标的以现状移交。意向竞买人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查看标的现状。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拍卖标的现状的认可及市场价值,确认并认可了标的所涉及的问题及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要求等所有状况,我司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3.转让标的明细清单上没有的实物,受让方一律不得拆除,如果对清单以外的实物拆除或损坏,受让方应另外进行相应赔偿(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4.委托方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在提货中的搬运、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须服从委托方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委托方方协商解决提货、使用装卸机械等事宜。

5.受让方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拆除清点搬运人员和运输设备(大型吊车、货车等),且须在转让方的监督下负责清点、拆除、搬运该批标的物,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不得破坏转让方规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皆由受让方负责和赔偿。受让方负责本批次标的物的清点、拆除、搬运工作并自行承担所有清点、搬运、拆除费用,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受让方应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3天完成标的物搬移,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每天清点、拆卸、运输时间定为9:00-17:30(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清点、拆卸、运输应在此约定的时限内进行,如受让方有特殊情况,须与转让方协商,并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执行受让方未按双方约定,逾期未完成拆运标的物的,转让方对物资不负保管责任,物品损失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15798055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


竞买须知

受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6年5月29日10时起至2026年5月3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活动。

本次网络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网络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现就将相关竞价事宜敬告如下,请各位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损失。

一、竞价流程

(一)参加报名

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截止前(部分需资质审核的标的,须在竞价开始前完成报名)。

(二)支付保证金

竞买人须确保支付宝账户余额充足。在首次出价前,系统将提示缴纳对应标的的保证金,并自动冻结相应资金。保证金仅限用于当前标的竞买。若未竞得,冻结保证金将于竞价结束后72小时内解冻并自动退回原支付渠道,期间不计利息。

(三)参与竞价

1.竞价方式:采用无保留价增价拍卖,若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起拍价,即成交。

2.延时机制: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新出价,系统自动延长5分钟,循环至无新出价为止。

(四)支付尾款

1.保证金处理:竞得后,原冻结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监管账户,并直接抵扣成交款。

2.尾款支付期限:金额≤100万元,须在7个自然日内付清;金额>100万元,须在30个自然日内付清。若委托人另有支付要求,按要求执行。

(五)办理交割

1.交割条件:买受人须在尾款及服务费全额到账后,于收到交割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割手续。

2.所需材料:

个人买受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付款凭证;

机构买受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付款凭证(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办理地点: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城区金华之心6号楼A座),现场签署《成交确认书》。

4.逾期责任:未按期办理交割的,标的物维持现状,相关费用及法律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及委托手续办理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

1.竞买人须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若法律、行政法规或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须符合相关规定。

2.不符合资格条件参与竞买的,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对委托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竞买注册要求

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平台完成实名注册。特殊情况处理如下:

委托代理竞买:

如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代理竞买。委托双方须在竞价开始前共同至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否则视为注册人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双方须共同到场办理后续手续。

(三)委托手续所需材料

1.授权委托书。

2.双方身份证明材料,其中委托方或受托方为:

(1)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签字、按手印)。

(2)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优先购买权人

1.权利确认

本次竞价活动无优先购买权人。

2.行权要求

(1)优先购买权人须在竞价开始前至少3个工作日向本公司提交有效权利证明;

(2)经审核确认后方可行权参与竞买;

(3)逾期未提交视为自动放弃优先购买权。

3.证明材料

(1)自然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竞价特别提示

(一)竞价价格及费用说明

本次竞价采用净价模式,竞价以人民币计价。标的物的起拍价及成交价仅包含标的本身价格,不包含买受人需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的服务费、淘宝平台服务费及其他相关税费,所有额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另有书面约定的除外)。

(二)撤拍免责条款

在竞价结束前,如标的物因故被撤拍,委托人及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亦无需向竞买人支付任何费用或赔偿。

(三)权属及风险转移

标的物的权利及风险责任自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转移至买受人:

1.买受人已全额支付竞价成交款;

2.买受人已提交完整的成交身份证明及相关资料;

3.委托人向买受人移交标的物相关权属凭证。

四、违约责任条款

(一)违约情形认定

买受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即构成违约:

1.不具备标的物受让资格仍参与竞买;

2.单方面悔拍;

3.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及相关费用(含尾款、服务费、税费等);

4.付清款项后未及时签署成交确认文件;

5.未按时办理标的物交割手续;

6.因联系方式错误导致失联且未在约定期限内主动联系。

(二)违约后果

1.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委托人有权收回标的物重新处置;

3.违约方丧失该标的物竞买资格;

4.委托人有权依据拍卖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再处置责任

标的物重新处置时:

1.原买受人须承担本次拍卖的服务费;

2.重新竞拍的价款低于原竞拍价款造成的差价,由原买受人承担。

3.重新竞拍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四)违约金用途

违约金将优先用于:

1.支付交易服务费用;

2.弥补再次处置产生的价差损失;

3.覆盖标的物仓储管理等费用。

注:本条款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竞价活动中止与终止

出现以下情形时,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有权中止或终止竞价活动: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存在争议纠纷;

2.未实际履行交易程序;

3.违反交易规则扰乱正常交易秩序;

4.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作出中止/终止决定。

(二)网络竞价中断处理

因意外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中断的,由淘宝平台负责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本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三)信息告知义务

1.竞买人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

2.信息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

3.因信息错误导致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责任。

(四)法律效力确认

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竞买文件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公示附件),自愿接受所有条款约束。

(五)支付限额

如因银行日限额导致保证金或尾款支付失败,请竞买人提前通过网上银行调整限额或选择其他支付渠道完成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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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解释权声明

本须知最终解释权归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所有,

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文件约定执行。


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