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银行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金华银行自动化与性能测试工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编号:JHYH-WTCG-RJKF-2026- 396/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内容 | 项目概况 | 服务期 | 含税最高限价(万元) |
1 | 金华银行自动化与性能测试工具项目 | 平台包含自动化测试工具、性能测试工具等功能,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建设周期6个月(具体要求按项目群主计划时间要求完成),验收后免费维保1年 | 73.61 |
最高限价:73.61万元(含税)系指整体费用,包括项目开发、实施、维保费用等。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等税费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具有自动化与性能测试工具建设项目开发自主知识产权(提供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等相关证书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具有自2023年1月1日起自动化或性能测试工具项目开发2个及以上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应具有为金华银行自动化与性能测试工具提供8-10年维护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2026年5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保证金及提交方式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肆仟陆佰元(小写:¥14600)。
2.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或电子保函(保单)。
3.递交要求:
(1)转账或汇款: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由供应商账户汇至该项目(标段)系统指定保证金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电子保函开具路径前往办理电子保函(保单)。
4.未按上述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1)因数据处理存在时差,为避免发生延误递交或匹配情形,建议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递交手续不要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供应商在完成保证金递交后,应及时查看已报名项目界面保证金状态,若显示“已支付/已支付(保函)”则表示保证金匹配成功;若递交保证金超过30分钟,保证金状态仍显示“未支付”,请重新核对汇款信息是否有误,确认无误的,可通过查看“保证金管理”菜单“未匹配保证金”列表,或及时联系平台、保函出具机构处理。
(2)操作指引
开具电子保函具体操作流程,供应商可通过平台网站首页导航栏查看“办事指南”版块内的《电子保函操作指引》。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5月28日14时30分。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5月28日14 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一。
十、其它要求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开标后资格审查,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http://www.jhccb.com.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上发布。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579-82178283
招标代理单位: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东路408号润和楼5楼
联系人:龚女士 手机:13052598703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十四、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