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支行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支行保安服务、联网报警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项目概况: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支行保安服务、联网报警服务外包项目,详细采购要求见采购文件
六、预算金额:84.896万元/年
七、申请理由: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支行保安服务、联网报警服务外包项目的服务供应商需具保安资质,有特殊的供应商限定性。浙江金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为浙江省一级保安服务公司,与金华银行保持长期的服务合作关系,拥有出色的经济实力、过硬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为确保我行各项安保业务的连续和稳定性,故延续现有合作模式。根据《金华银行采购管理办法》附件1《金华银行采购方式与流程》第七条第(一)项第2款规定:“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拟定供应商
浙江金盾安保集团有限公司
九、专家论证意见:请下载附件。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市纪委市监委驻金华银行纪检监察组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婺城支行
联 系 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324737、13566902382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2578号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安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章紫昕 联系电话:15757949723、18358930524
联系地址:双龙南街1018号新融大厦9楼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