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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公告

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就金华银行智能合规管理系统建设之外部制度数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项目编号:JHYH-WTCG-RJKF-2025-906/平台生成编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组织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简要服务要求

预算金额

(人民币)

1.

金华银行智能合规管理系统建设之外部制度数据采购项目

用于金华银行智能合规管理系统建设所需的外部制度数据采购,具体详见“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30万元

五、本项目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引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转包、分包;

6.供应商须对提供的外部制度数据拥有合法且可转让与采购人的知识产权;

7.本次磋商要求报名单位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起外部制度数据采购项目2个及以上成功案例;

8.供应商应具有为金华银行外部制度数据采购项目提供8-10年维护服务的能力。

六、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及磋商公告时间:

1.获取方式: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磋商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支付成功后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2.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2025年9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磋商保证金及支付方式: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小写:¥6000);

2.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投标人基本户汇出)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从供应商基本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八、响应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递交,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磋商截止时间:2025年9月16日14时30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址: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3。

九、磋商开始时间及地点:

1.开始时间:2025年9月16日14时30分。

2.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3。

十、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http://www.jhccb.com.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非政府采购版块上发布。

十二、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联系人:方女士                         电话:0579-82178327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宝莲大厦A座11楼

联系人:杨先生                        手机:15105797654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