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金华银行朴道征信数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四、拟采用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五、项目概况:
金华银行朴道征信数据服务项目,采购的数据服务包括反欺诈、身份识别、运营商、申请多头、黑名单、消费能力、模型评分等对信贷决策有辅助作用的外部数据服务。
六、预算金额:人民币50万元。
七、申请理由:
一、政策依据:根据《金华银行采购管理办法》附件1《金华银行采购方式与流程》第七条第(一)项第2款规定:“为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等要求,需继续从原供应商处采购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我行自2023年向朴道征信有限公司采购征信数据并使用至今,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制度要求。二、厂商资质要求:目前具备个人及企业征信牌照资质的数据供应商只有百行和朴道,两家数据厂商的数据种类存在差异,我行在智能风控系统中两家数据都有应用,百行数据我行已经采购,剩余可选的只有朴道公司。三、业务连续性:我行智能风控、柜面业务场景使用了朴道提供的运营商和司法数据服务,为我行业务发展和风险管控提供了重要的数据支撑,如果现在更换供应商,存在业务连续性风险。四、成本计算:本次采购价格有下降,其中有10个接口价格低于去年采购价格,此外,如果更换供应商,所有在用的接口都要重新开发,开发成本和时间成本较高。综上,经过采购会议评审,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续采朴道征信数据服务。
八、拟定供应商:朴道征信有限公司。
九、专家论证意见:请下载附件。
十、其他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市纪委市监委驻金华银行纪检监察组处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78483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众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龚旭君 联系电话:13052598703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新狮街道丹光路408号润和楼B座5楼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