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行办公室:
分行已于2025年7月31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嘉兴监管分局关于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洪合小微企业专营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嘉金复[2025]74号),并于2025年8月14日完成洪合支行金融许可证撤销工作,根据《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撤销许可证应于30日内通过总行官网刊登公告,具体公告信息如下:
一、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洪合小微企业专营支行
机构编码:B0157S333040001
许可证流水号:00872950
业务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小微企业和个人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小微企业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经营上级机构在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业务范围内授权的其他业务。
批准成立日期:2018年08月15日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洪合镇320国道南宏联商务楼商铺S17、S18、S19、S20、S30、S31、S32号
电话:0573-83187000
发证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嘉兴监督分局
发证日期:2021年11月05日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