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财富大厦西侧、南侧附属道路优化改造工程,招标人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1家施工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财富大厦西侧、南侧附属道路优化改造工程,招标控制价1490505.00元;
2.项目范围: 本次项目改造面积约为2550㎡,范围包括财富大厦西、南侧附属道路改造及地下停车场上下坡道整改,施工内容包括地下管线迁移;景观绿化、围栏、岗亭设施系统性重建;道路开挖重建等,详见招标控制价和图纸,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3.工程建设地点:金华市财富大厦;
4.计划工期:4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处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2025 年3月、2025 年4 月、2025 年 5月)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个人缴纳对账单,缴费单位(或代缴单位的委托单位)和投标人名称(或投标人分公司名称)须一致】。
(三)其他:
4.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
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6月1日(近三年内)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代理机构不保证所有已完成报名的潜在投标单位都符合资格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进入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2.发售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下午16时(北京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
3.标书费:人民币400元整(此费用由金华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4.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2.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 一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7月8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金华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3楼开标室 一 。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2.供应商账户汇出(户名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一次性公对公转账汇至“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不允许分批次转账。
八、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jhygcg.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九、公告发布媒体:金华银行官网(http://www.jhccb.com.cn/)、金华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jhygcg.com/)、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十、其他事项:
1.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9-82178576
2.招标代理联系人:庄女士
电话:18267904071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十一、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