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将于2024年10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公开竞价下列标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4年10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标的物: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一批
起拍价:3245元
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保证金:600元
二、要求及佣金
1、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按起拍价(即保留价)的1.5%+溢价部分金额的1.7%比例向买受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收款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9699901040027901,开户行:农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
2、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阿里软件服务收费标准)。
3、委托方不提供搬运设备,标的在提货中的搬运、装卸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买受人须服从委托方必要的管理和安排,自行与委托方方协商解决提货、使用装卸机械等事宜。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
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6日24时止(上午9点-12点,下午3点-5点,节假日休息)。咨询电话:13515798055。
看样时间:2024年10月16日,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联系人:徐先生,18806586113;苏先生,18367680309。
四、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竞买双方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3、本次竞拍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报名及保证金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建议竞价开始前完成报名)。
2、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只能参加对应标的的竞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价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保证金自动抵扣佣金和成交款,剩余竞价成交款请在2024年10月25日16时前自行打入委托人账户(开户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支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96813407010968001),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4层)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七、特别提示
1、买受人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款项和拍卖佣金的,则视作违约处理,竞买保证金即转为违约金,买受人无权要求返还,拍卖人有权按《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追究法律责任。如标的再行拍卖,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由原买受人补足差额,且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再次拍卖的竞买。
2、转让标的明细清单上没有的实物,受让方一律不得拆除,如果对清单以外的实物拆除或损坏,受让方应另外进行相应赔偿(在转让标的物所在地现场进行移交)。
3、受让方须配备一定数量的专业拆除清点搬运人员和运输设备(大型吊车、货车等),且须在转让方的监督下负责清点、拆除、搬运该批标的物,此过程中受让方不得影响转让方安全生产,不得破坏转让方规定范围内的设施设备,如引起转让方生产事故或造成转让方经济损失,皆由受让方负责和赔偿。受让方负责本批次标的物的清点、拆除、搬运工作并自行承担所有清点、搬运、拆除费用,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意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人身安全等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受让方应在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付清后起3天完成标的物搬移,否则转让方不承担保管责任,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受让方承担。每天清点、拆卸、运输时间定为9:00-17:30(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商议),清点、拆卸、运输应在此约定的时限内进行,如受让方有特殊情况,须与转让方协商,并征得转让方同意后执行受让方未按双方约定,逾期未完成拆运标的物的,转让方对物资不负保管责任,物品损失由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
5、本次竞价为净价竞价,委托人和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标的物一切相关税、费与竞价标的产权转移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6、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7、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
8、本次处置标的具体数量及种类以现场清点为准。
9、本笔成交标的委托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3%征收。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13515798055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4层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日
关于金华银行台州分行一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
竞买须知
受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公开网络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络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各合格竞买方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买须知》。
本次网络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网络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网络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
标的物: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等一批
起拍价:3245元
加价幅度:100元或整倍数
保证金:600元
二、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三、竞价时间:
2024年10月17日10时起至2024年10月18日10时(届时正式竞价开始时间以淘宝网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时间为准)。
四、加价幅度:人民币100元整的整数倍数。
五、保证金支付及处理:
参与本次竞价需交纳竞价保证金人民币:600元整。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600元以上)支付竞价保证金,同时确定银行账户是否开通网上银行及银行限额能否满足一次性支付保证金。资产竞价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始价、保证金、竞价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竞买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户,自动抵扣成交款。竞价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价结束前都可报名参加竞买,但建议提前办理。)
六、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且满足相应的入驻行业资质要求。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与委托人办理交接手续。
七、优先购买权:本竞价标的无优先购买权人。
八、交易服务费: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按起拍价(即保留价)的1.5%+溢价部分金额的1.7%比例向买受人收取竞价服务费(收款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账号:19699901040027901,开户行:农行金华市分行营业部)。买受人将按照标准向淘宝支付交易软件服务费(具体详见阿里软件服务收费标准)。
九、竞价记录与成交合同签署:
在2024年10月25日16时前,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等。
十、成交款项结算时间与方式: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所交竞买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款。
买受人须将剩余成交款在2024年10月25日16时前转入委托人账户(开户名称: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支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账号:96813407010968001)。
保证金充抵成交款项且首先充抵交易服务费。
十一、竞价标的交付:竞价成功后,竞价标的交付事项按如下约定履行。
1、买受人付清成交价款后方可凭付款凭证及《成交确认书》与委托人交接竞得标的物。
2、买受人在参加竞买前,应全面深入了解竞价标的物的实际状况、所需拆除、搬运费等情况,慎重决定参与竞买;竞买成交后,买受人应在付清竞价款项后自行与有关方办妥相关手续。
3、标的物的过户登记:买受人自行上门拆装,费用自理,所涉及的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不及时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等,或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后,未支付成交价款的,无权要求退还竞价保证金,同时委托人有权收回本竞价标的物,重新委托公开竞价。买受人签署竞价记录、结果与成交确认书后,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全部成交价款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继续履约外,还须就迟延履行的金额向委托人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迟延履行金;买受人超过约定最迟付款日30天未付清全部成交价款的,无权要求退还竞价保证金,同时委托人有权收回本竞价标的,重新委托公开竞价;如在此期间竞价标的物发生损毁、灭失等情况,以及产生各项税费、罚金、罚款的,均由买受人承担和负责赔偿。
2、买受人因不符合竞价标的受让条件而参加竞买、未按照规定与约定受领竞价标的的,由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损失和风险)。
十三、特别提示:
1、竞价标的按现状竞价、交付,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竞价标的中的电脑、笔记本均已拆除硬盘等硬件)。请竞买人竞买前实地勘察竞价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由此产生的纠纷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义务。
2、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对竞价标的所作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口述、文字说明、提供的图片、视频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一切以竞价标的现场勘察、产权登记记载为准。如出现偏差或有误成交合同及成交价不受影响。
3、标的物在竞价前如被撤拍,委托人与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因国家政策或政府决策发生变化,需收回、拆除(改造)标的或对标的另做他用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四、竞价转让的中止与终止:
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可以要求委托人立即中止或者终结竞价活动,同时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有权直接做出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
(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
(2)竞价申请提交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后,未实际在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履行交易程序的;
(3)在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
(4)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五、网络竞价中断:
本次竞价过程中,由淘宝网负责解决因意外或不可抗力造成的竞价中断等问题。当出现此情况时若给各合格竞买方造成经济损失,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对各合格竞买方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和赔偿义务。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竞价人相关通知、文书,竞买人在竞价竞价前应如实向本公司淘宝网资产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有关通知、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责任及后果。
十七、竞买人自缴纳保证金起,即表明已知悉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并自愿接受竞买公告和本竞买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束。
十八、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始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付时按约定应承担的全部税、费。
十九、本竞买须知由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