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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公告(金汇阳光)

本行委托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2024 5  15 10时起至2024 5  16 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淘宝网资产竞价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zc-paimai.taobao.com/zc/index.htm,户名: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公开竞价下列标的,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注:2024  5  15 10时起至2024 5   16  10时止(延时的除外)期间,此竞价入口为唯一指定入口!通过其他竞价平台报名或参与竞价均视为无效操作。

一、竞价标的、起拍价、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1、标的物: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第八层,建筑面积756.74㎡

起拍价:10972730

保证金:500000

加价幅度:10000元或整倍数

2、标的物:金华市宾虹路394号恒丰楼3-602室,建筑面积77.62㎡

起拍价:1408803

保证金:200000

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3、标的物:金华市柳湖花园以南、新狮园丁新村以北怡景园1幢1室,建筑面积315.70㎡有租赁,租赁期至2024年6月30日。

起拍价:2718177

保证金:200000

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4标的物:金华市青年路358号明景园51单元101室,建筑面积82.87㎡

起拍价:1171782

保证金:200000

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5标的物:金华市青年路358号明景园51单元102室,建筑面积84.31㎡

起拍价:1216593

保证金:200000

加价幅度:5000元或整倍数

6、标的物:金华市八一北街282号第3-15层不超过十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594.73㎡(含1楼通道)。

起拍价:656000/首年

保证金:100000

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首年前6个月装修期免租金,前五年不递增,第六年起每年租金递增3%。租赁期间若遇拆迁,装修费用及搬迁费的补偿按照征迁评估报告给与承租方。若承租方沿用出租方原有的装修和设备,相关征迁补偿归属于出租方。若承租方对出租方设备进行更换,即更换设备的残值属于出租方。若租赁期满或中途解约,装修部分归属出租方。租赁期内,经出租方同意,允许承租方转租。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7、标的物:金华市丹光西路35号(怡景园1A018室住宅)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371.76㎡。

起拍价:61100/首年

保证金:10000

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年递增3%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8、标的物:金华市双龙北街500号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721.94㎡。

起拍价:198822/首年

保证金:50000

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年递增3%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9、标的物:金华市双溪西路81-7号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608㎡。

起拍价:364800/首年

保证金:50000

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年递增3%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10、标的物:金华市义乌街109号三间店面和115号后部分及二楼整层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031.7㎡。

起拍价:431728/首年

保证金:50000

加价幅度:10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年递增3%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11、标的物:金华市义乌街115号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23㎡。

起拍价:14950/首年

保证金:5000

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年递增3%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12、标的物:金华市义乌街117号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93.02㎡。

起拍价:53952/首年

保证金:10000

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年递增3%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13、标的物:金华市义乌街121号三年租赁权,建筑面积约142.28㎡。

起拍价:82522元/首年

保证金:10000

加价幅度:500元或整倍数

本标的年租金每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租金年递增3%租赁起始时间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时间为准。

、竞价的佣金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需先行支付三笔订单: (1) 标的物尾款; (2) 软件服务费(3) 综合服务费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按起拍价(即保留价)的1.5%+溢价部分金额的1.7%比例向买受人收取综合服务费。阿里拍卖平台软件服务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三、咨询、看样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 5  15 10时止(早上9-12点,下午14-17点,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

欢迎咨询:王先生 13857983797 祁先生13868998069

看样时间:根据报名意向情况统一组织

四、竞价方式

1、本次竞价采用无保留价的增价竞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即可成交。

2、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

1、竞买人应具备的条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不存在拖欠租金、水电费等历史不良记录,且无不良征信记录。竞买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由此产生的费用、风险和损失。

2、竞买人须以本人名义在淘宝网及支付宝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委托竞买双方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委托竞买双方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如参与竞买人需联名竞买的,因淘宝网无法注册联名账户,联名竞买的竞买人须在网上竞价开始前共同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委托手续。否则,竞买活动认定为注册人的个人行为。竞买成功后,各联名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共同到场与有关方办理相关手续。

3、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网上竞价开始前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提交有效证明,经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竞价标的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报名及保证金事项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竞价结束前(建议竞价开始前完成报名)。

2、竞价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买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对应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买人所交纳的保证金只能参加对应标的的竞价。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3、竞价标的买受人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监管账户,保证金自动抵扣佣金和成交款,剩余竞价成交款请在2024 5  25 16时前自行打入委托人单位账户(户名: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户行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96813407010968001),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4层)签署《成交确认书》。

4、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成交款项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七、特别提示(本条款为重要条款,请有意向参拍的竞买人务必仔细研读)

1、在办理产权过户过程中,竞价标的物所涉的应缴、补缴、欠缴的有关税费(若有)和一切过户税、费(含委托人、买受人按照国家规定各自应承担的综合税、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交易手续费、权证费、测绘费及可能存在的其它税费等,下称产权过户税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由委托人、买受人各自承担。请有意向的竞买人在竞拍开始前,务必前往税务机关调查清楚税费事宜或拨打税务机关热线电话12366,请在号码前加拨拍卖物所在地区号。买受人未依约及时足额支付竞价标的产权过户税费款项,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和委托人有权拒绝或停止协助买受人办理竞价标的产权过户手续,由此导致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买受人并应向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造成的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的全部损失。竞买人一经出价,视为同意和接受本次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以及标的调查情况表所有事项。

2、竞拍标的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竞价标的按现状竞价、交付,委托人、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不承担竞价标的瑕疵担保责任。请竞买人竞买前申请实地勘察竞价标的,做好尽职调查,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本公司未核实。      

4、竞买人必须开设淘宝账户。竞买人在竞价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判断是否符合受让竞价标的资格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竞买人办理竞买手续时必须承诺符合现行国家及当地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规定的条件。竞价标的成交并付清成交款后1个月内,委托人出具竞价确认书相关材料,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将相关房产证土地证(若有)等文件资料交付给买受人即视同竞价标的全面交付。委托人只负责配合买受人向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竞价标的过户税费申报、核缴与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不负责竞价标的能否如期实现产权转移登记。因各地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部门、土地部门政策略有不同,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了解拍品权证信息和其他信息,并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本公司对此不做任何形式的承诺、声明,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如因买受人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或其他要求因竞拍标的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需延迟办理过户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如因买受人未在指定期限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者其自身原因(含不符合有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条件)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导致拍卖物被另案查封的风险和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委托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竞买人一经出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出价后又以房屋瑕疵或过户瑕疵逾期不缴纳尾款或拒不缴纳尾款的,保证金予以扣除。

6、竞拍标的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循法律途径处理。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8竞拍标的所欠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税费等)均不包含在拍卖的成交价款中,如有欠费需由买受人自理,具体费用可自行咨询相关管理单位。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自理。成交后,本次竞价为净价竞价,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和委托人不承担房产腾空、标的物使用中的相关负债、标的物管理费用等等一切相关税、费。腾房时间可能较长,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9、本次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交割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也不包括买受人向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的佣金。

10、本次第6-13号标的与金华银行存在经济纠纷买受人拒绝参加竞拍,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竞买公告须知。

 

八、联系方式

竞价咨询电话: 13868998069

联系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丹溪路1388号财富大厦24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金汇阳光资产服务有限公司

2024 4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