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于2021年5月27日核准了裘豪担任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根据《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七条规定,“总经理(本公司称行长,下同)为本行法定代表人”。本行收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重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行已于2021年7月2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的工商变更手续,本行的法定代表人已变更为裘豪先生。
特此公告。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