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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银行ATM、CRS设备维保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金华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我行 ATM、CRS设备维保服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ATM、CRS设备年度维保服务  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发包人或业主):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招标概况:金华银行在用ATM、CRS设备年度维保服务。维保期为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设备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国内工商登记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或等值美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近三年内浙江省内银行ATM、CRS维保项目 经验及成功案例;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

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至 2021年 6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2:30至 5:30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材料,至金华市婺城区宾虹西路十楼信息科技部办公室报名,逾期恕不接受。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简介;

3、相关资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件印;

5、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6、全省范围内维护工程师名单;

7、近3年完成此类项目的业绩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

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进行资格预审,审查标准如下:

1.投标单位注册资金500-1000万元不得分,1000-5000万元得1分,5000-10000万元得2分,1亿元以上得3分;

2.全省范围内维护人员数5人以内不得分,5-10人得1分,11-15人得2分,16-20人得3分,21人以上得4分;

3.近3年内浙江省内相关案例3例及以内的不得分,有4-6例的得1分,有7-10例的得2分,有11-15例的得3分,16例以上的得4分;

4.近3年内为同一单位连续提供维保服务的案例2例以内(含2例)的不得分,3-5例得1分,6-8例得2分,9例以上得3分。

如报名单位较多,招标人将以上标准评分排序,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选取不超过 5 家企业入围本次招标活动,并于报名截止日后 1 工作日通知入围企业。对报名企业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经查验后退还,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入围本次招标的企业,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4 日 14:00 ,地点: 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 金华银行五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金华银行官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巩先生、许先生

电话:0579-82178283

传真:0579-82178283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十、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