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金华银行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我行金华银行外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入围资格项目(第一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购招标概况: 为规范外包法律事务管理,进一步满足金华银行及辖属分支机构法律服务需求,金华银行拟对外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实行入围资格招标管理。招标人就金华市区、杭州市、嘉兴市、兰溪市地区范围内,拟组织开展金华银行外聘法律事务所法律服务入围资格项目(第一批)。该项目实行定点服务,入围后由招标人根据分(支)机构需求,有权在入围的律师事务所中择优选择具体外包业务的合作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根据不同的区域需求,分四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一:金华市区范围入围3家律师事务所(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四家);
标段二:杭州市范围入围3家律师事务所(投标单位不得少于四家);
标段三:嘉兴市范围入围2家律师事务所(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标段四:兰溪市范围入围2家律师事务所(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
如少于最低投标报名单位的数量限制,则该标段重新组织招标。
因本次项目不同标段区域性的限制,从有利于招标人方便服务的需要等角度考虑,本次投标人仅限不同标段对应的区域所在的律师事务所。
四、特别申明:
(一)除金华市区、杭州、嘉兴、兰溪外,金华银行其他分支机构已与当地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的继续有效。
(二)除金华市区、杭州、嘉兴、兰溪外,金华银行其他各分支机构的特殊项目需由入围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经招标人批准执行;
(三)金华银行其他各分支机构的特殊项目需由入围以外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经招标人批准,有权选择入围以外的律师事务所代理。
(四)金华银行金华市区、杭州、嘉兴、兰溪范围内的各分(支)机构,当地入围律所不便于特殊案件的代理工作的,经招标人批准,可在金华市区、杭州、嘉兴、兰溪范围内入围的其他律所择优选择合作单位。
(五)金华银行法律服务入围资格有效期至下一次外聘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入围资格项目确定时止。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律师事务所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严格的业务质量内控机制。
(二)律师事务所具有承担相应风险责任的能力,具有向保险机构投保的执业保险,并对其指派的律师所从事的法律服务活动承担赔偿责任。
(三)拟委派的律师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遵守律师行业规范和准则,品行良好。
(四)律所及拟委派律师没有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拟委派律师是法律职业年限(包括公、检、法)≥5年的专职律师。
六、报名的时间、地点及所提供资料:
凡有意愿投标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于 2021 年5月12日至 2021年5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2:30至 5:30 (以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报名材料,至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金华银行法律合规部办公室报名,逾期恕不接受。
报名时,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律师事务所执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律所简介;
3、相关资信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4、出具经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5、律师事务所向保险机构投保的执业保险;
6、金华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材料。
所提供的证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必须保证在合同履行时间内有效。
七、报名资格预审查
招标人有权对前来报名的律师事务所进行资格预审查,如报名单位较多,招标人将以下标准评分排序、择优选取投标人,选取标准如下:
(一)一般资格条件
1、按律所的成立时间进行排名,由长到短依次递减,每递减一名,扣一分,最后一名为1分;
2、按在册律师人数进行排名,由多到少依次递减,每递减一名,扣一分,最后一名为1分;
3、按律所向保险机构投保的赔偿金额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减,每递减一名,扣一分,最后一名为1分。
(二)专业资格条件
按近5年担任银行业金融机构常年法律顾问的数量进行排名,由多到少依次递减,每递减一名,扣一分,最后一名为1分。
招标人将按上述四项分数合计总分的从高到低择优选取不超过5家(金华市、杭州市)或4家(嘉兴市、兰溪市)单位入围本次招标活动。
八、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与方式
招标人将于报名截止日后 2 个工作日内通知入围本次招标活动的单位。对报名单位的资格证书、营业执照等原件经查验后退还,报名资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入围本次招标的单位,招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到投标人指定邮箱。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 年5月 27日下午14:00,地点: 金华市丹溪路1388号金华银行5-2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小姐、李小姐
电话: 0579-82175507
监督电话:0579-82178990
十一、投标人费用
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投标的一切费用自理。
金华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