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是按境内个人还是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
答:对于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及境外永久居留证的个人按境外个人进行管理,对于仅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不能办理个人结售汇业务。
2、个人办理结售汇业务有年度总额吗?年度总额是多少?
答:个人(含境内和境外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分别为每人每年等值5万美元。国家外汇管理局可根据国际收支状况,对年度总额进行调整。
3、个人外汇业务监测系统上线后,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的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哪些?
答: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的有效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外国人持中国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外交官证。自2016年1月1日起,我行为持有军人身份证或武装警察身份证的个人办理结售汇等业务时,还需审核其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并在个人系统中录入居民身份证号码。此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个人须同时凭境外永久居留证才能办理结售汇等业务。
4、个人贸易结售汇业务是否必须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答:个人年度总额内的贸易结售汇业务可通过个人外汇储蓄账户办理,个人办理不占额度的个人贸易结售汇业务时,应通过个人外汇结算账户办理。
5、《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范围是什么?个体工商户与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区别是什么?
答:《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个体工商户的概念严格依据《民法通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即“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的区别为:个体工商户无对外贸易经营权,办理进出口业务需与有进出口权的企业签订代理协议;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有对外贸易经营权。
6、境外个人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原兑换未用完的人民币指外币现钞、信用卡、旅行支票结汇后未用完的人民币。
7、境内个人要办理向美国投资移民汇款,需要核准吗?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境内个人在境内的合法财产对外转移,应当按照个人财产对外转移的有关规定办理”。投资移民汇款需要外管核准件。
8、境外个人如何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外汇资金对外支付?
答:境外个人办理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外汇资金对外支付,应按照个人外汇管理规定的凭证办理购付汇手续。境外个人将其从境内取得的服务贸易、收益和经常转移项下的人民币收入购汇汇出的,可凭境外个人本人身份证件和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含税务凭证)办理,其中,税务凭证包括由税务部门出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凭证备案表》或税收通用缴款书等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