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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代收

       本行按照国外出口方银行(托收行)的委托,向国内进口商提示单据,当进口商按要求付款或承兑后,本行将单据交给进口商。付款交单方式下,本行立即将收到的款项支付给国外托收行;承兑交单方式下,本行立即通知国外托收行进口商已承兑,到期时进口商付款,本行立即将款项付给托收行。

 

●适用对象:以跟单托收方式结算的进口商。

   

●进口代收分类:

1. 付款交单(D/P)-即当提示行向付款人提示全套单据时,付款人应立即支付全部款项才能从银行获得代表物权的单据。

2. 承兑交单(D/A)-即当代收行向付款人提示包括远期汇票在内的全套单据时,付款人只需对远期汇票作合适的承兑即可领取所有商业单据,待汇票到期日再由付款人支付货款。

   

●产品特点:

1. 进口代收以商业信用为基础,代收银行既无审单义务,也不承担付款责任;

2. 手续比汇款复杂,比信用证简单,手续费比汇款稍高,但比信用证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