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中国境内符合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开户条件的企业、事业、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简称存款人)均可在金华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定期存款。
单位定期存款期限分为一个月、三个月、半年、一年、二年、三年、五年七个档次,在存期内按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具体利率参见《本外币存贷款利率表》。起存金额1万元,多存不限。可在存款时与我行约定是否办理到期自动转存业务,约定后我行会在存款到期时办理自动转存。
开立单位定期存款所需资料:
开户申请书,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正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预留印鉴。印鉴包括单位财务专用章、单位法定代表人章(或主要负责人印章)和财会人员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