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本行应客户申请,对客户向本行提交符合进口押汇等贸易融资业务要求的单据,由本行委托同业代理行(简称代付行)代本行对进口项下在付款日由代付行先行代为支付,在融资到期日,客户将贸易融资本息归还本行,本行归还代付行。进口同业代付含跨境人民币业务。
●产品特点:
1. 充分利用境内外各银行资金,解决本行外币资金不足、外币资金成本高等问题;
2. 解决客户短期资金融通的需求;
3. 客户可获得低成本的融资,节约财务费用;
4. 进口项下专款专用,由代付行直接对外付款;
5. 还款方式为利随本清。
●申请进口同业代付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必须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法人实体;
2. 符合我行相应的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的办理条件;
3. 结算量稳定、在本行收付汇记录正常、在本行办理贸易融资没有出现逾期、欠息现象的优质客户;
4. 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