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我行叙做的进口代收项下的进口押汇业务,即我行应代收付款人要求,与其达成进口代收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我行所有的协议后,我行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的行为。
●适用客户:
1. 进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时付款、赎单,有融资需求;
2. 在我行收付汇历史记录正常,资信良好;
3. 贸易背景真实;
4. 符合我行信用贷款条件且能够提供所要求的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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