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您收到信用证后,需要资金安排该证项下货物出口,本行可应您的要求,经审核认为符合条件,即为您提供一定金额的融资便利。
打包贷款是出口商银行为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出口业务提供的融资。客户在收到国外开立的信用证后,需要资金安排该证项下货物生产或采购,本行审核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为客户提供一定金额的融资。
●产品特点:
1. 单前融资,其发放贷款的时间段为收到信用证之后,向出口地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之前;
2. 短期贸易融资,一般不超过一年;
3. 专款专用,即主要用于该笔信用证项下出口商品的原材料采购、生产、储运等开支;
4. 正常情况下,以该笔信用证项下的收汇款项作为第一还款来源,相对于一般流动资金贷款,还款来源较有保障;
5. 融资风险与贸易背景、信用证等联系较大。
●申请打包贷款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 必须是有进出口经营权的法人实体;
2. 在本行办理国际结算业务记录良好;
3. 提交本行认可的信用证及其修改书正本(如有);
4. 在本行开有人民币或外汇账户;
5. 资信良好,具有到期还款能力;
6. 能够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措施。